市政府决定延长2017年森林封山防火期

发布时间:2017-05-05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6/2017-104246

 

5月3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就森林封山防火工作作出决定:一是2017年全市封山防火期由2月15日至4月30日延长到5月31日。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春季森林封山防火的决定》要求,继续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各项封山防火措施,严管严控森林封山防火范围,加强巡护检查,依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广泛宣传教育,保持森林防火高压态势。

市长张瑞书强调,一是时刻保持紧张状态,克服厌战心理和放松思想,时刻绷紧防火这根弦。二是坚决落实各项措施,重点区域关键部位要死看死守,景区开放要做到防控措施到位。三是落实好应急值守,各级防火部门及扑火队员要全员在岗,做好车辆、设备、物资等储备工作。四是科学应对森林火灾,要科学组织扑救,搞好后勤保障,强化火场看守,确保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