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任素贞等任免职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9-05-2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通知〔2004〕60号 索引号58/2009-115424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十款规定,提请任命:
任素贞为秦皇岛市人事局局长;
魏连增为秦皇岛市水务局局长;
提请免去:
邵成魁的秦皇岛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刘艾礼的秦皇岛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
附:简历和任免职理由。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市长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