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食药监局建立发现假劣药品奖励制度 加强监督性抽验

发布时间:2009-08-11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09-154230

近日,秦皇岛市食药监局下发《关于加强药品抽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督性抽验工作力度,以抽验带动药品打假工作,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发现假劣药品奖励制度,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按照每个科室、县局监督抽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批次,给予不同额度的抽验经费补助。其中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每个不合格品种300元,中药材、中药饮片被判定为假药的,每个品种100元,被判定为劣药的,每个品种40元,这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对一线抽验执法人员的奖励。

二是进一步明确监督性抽验重点,做到打假有的放矢。对下列品种列为重点抽验品种:药品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存在药品质量隐患的药品;中成药涉嫌擅自添加化学药品的;非药品涉嫌添加药品的;国家和各省药品质量公告中发布的不合格品种等。加强对县以下农村药品的抽验力度,对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的抽验不少于抽验总数的60%,保障农村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