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为基三结合 撑起一片蓝天 ---崔丽伟同志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7-06-02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17-113721

 

 
调解为基三结合撑起一片蓝天
                                  ---崔丽伟同志简要事迹
 
崔丽伟同志自2015年任潘庄司法所所长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她脚踏实地、无私奉献,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参与和指导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0多件。尤其是在工作中注重将人民调解与信访、诉讼和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联动,攻坚克难,化解了一批重点敏感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潘庄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三年来她连续被市县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员”,所在调委会被连续授予市县“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所在司法所在几次年度考核中均名列前茅。
一、发挥调解优势,攻坚克难化积案
上任伊始,崔所长在带队排查处理一般性纠纷的基础上,主动与信访部门负责人联系,对全镇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甄别,对初次信访或者有调解意向的信访案件引入调解途径及时化解,直至事结案了。潘庄镇滤马庄村养殖废水污染信访案就是其中之一。滤马庄村王忠在村内建立了一个养猪场,养猪场流出的污水直接排放到街道上影响着周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15户村民与之发生纠纷,并经常到镇里群体上访,时间长达2年之久没有得到解决。崔丽伟了解情况后,认为该信访问题有调解的可能,于是主动与上访人取得联系,与他们促膝长谈,拉家常,论感情,直至情绪平复,矛盾缓和,能够在调解桌旁讲纠纷。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崔丽伟制定了建立污水处理池排除影响的解决方案,并广泛征求信访人的意见,全部通过后,在县环保局的支持下,协调镇政府有关领导联系施工队和赞助单位,解决了资金和施工等问题,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污水处理池顺利投入运行,养殖废水污染的影响彻底排除,信访人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这起群体性访事件成功化解后,至今未出现反弹。这样,将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相结合,潘庄所利用人民调解独特优势成功化解信访案件数十起,其中崔丽伟主导和参与调处15件,得到镇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肯定。
二、主动介入解纷,诉调对接促和谐
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有机衔接配合,实现优势互补,不仅能够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还能保障调处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此,崔丽伟同志认识清楚,并努力做到。20165月富申庄村几名小学生因用废机油烧鱼产生爆燃,造成学生小陈重度烧伤,初期治疗费用就得需要2万多元。三个当事人家境都不宽裕,经村调委会调解,张家和大陈家各自筹集了5000元钱交给小陈的父亲先用于解决孩子的初期治疗费用。小陈住院40多天总计花费各种费用30000元。出院后,村调委会再次组织调解,因小陈伤残等级没有鉴定,法律依据不充分,赔偿数额无法确定。大陈和大张家担心纠纷解决了还很有可能翻盆,而且三方分歧较大,因此村里调解未果。崔丽伟知道后,马上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受害方提供法律援助,将该纠纷引入法律途径解决。小陈经司法鉴定为7级伤残,之后,陈家向卢龙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45024.65元。面对巨额的赔偿费用,三个生活都比较困难的家庭陷入深思之中,小陈家担心法院判了执行不了;大陈家和大张家考虑受伤的是人家孩子,怎么说自己的责任要重得多,可是这么多钱哪里去找呀?崔丽伟所长掌握了各方当事人的心理后,主动与潘庄法庭进行协调沟通,决定联合调处此案,采取了“背靠背”、“面对面”、“情、理、法”相结合等工作方法,经过磋商—磋商—再磋商,反复—反复—再反复几个回合,使原告做出了让步,将赔偿数额降低,让被告尽最大努力筹集到最多的赔偿款一次性赔偿到位,历时将近3个小时,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他们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还为司法所送来了“为民服务排忧解难”锦旗。
三、用调解来帮忙,真情感化重点人
在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职能后,崔丽伟在工作中体会到,在矫正过程中结合人民调解,及时发现纠纷、化解纠纷,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就能大大降低。如社矫人员白某因建房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该邻居很不讲理,硬要侵占白某家的地皮建房,让白某气愤到了极点,意欲采取暴力行为。崔丽伟得知情况后,马上对其教育安抚,同时承诺助他维权,很快联系镇国土所共同解决了纠纷,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挽救了一名即将成为新人的罪犯。
此外,在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审前调查中,她和干警们及时介入调解,让受害人得到合理赔偿,让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悔过自新,为顺利实施社区矫正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实现了人民调解、刑事裁判和社区矫正的有机结合。潘庄镇毛各庄毛某某的轻伤害案件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毛某某是潘庄镇毛各庄村村民,20156月,毛某某因儿女离婚纠纷与大万山村亲家母发生了肢体冲突,将亲家母代某鼻梁打成骨折,经司法医学鉴定为轻伤害。崔丽伟得知后,立即组织两村调委会主动介入调解,经对加害人毛某某讲清相关法律和政策,让其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事实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积极向向亲家母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被害人平息了激动情绪,对加害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双方握手言和。县法院量刑时,充分考虑了毛某认罪、悔罪态度以及积极赔偿的事实,按照从轻情节处理,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安排在潘庄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间,毛某某改造态度积极,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管理,还主动担任了义务法制宣传员的角色,现身说法向周边人讲解案例、宣传法律,提示大家要学法、懂法、尊法、守法。逢人便说,“是崔所长挽救了我,让我重获自由,太感谢了!”。
就这样,三年来崔丽伟同志情理法交融息纷争,有效舒解了辖区社会稳定压力,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赢得了广泛赞誉,撑起了社会和谐的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