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机关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009年度考核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0-05-14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0-103036
2009年,全市参加考核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11298人,其中公务员10173人、工勤1125人;市直5139人、县区6159人。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被确定为优秀等次1718人(其中公务员1607人、机关工勤人员111人;市直792人,县区926人),称职(合格)9541人,基本称职1人、不称职3人、未定等次35人。考核中,坚持“三个结合”,有效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一是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继续推行以《平时考核手册》为载体的日常考核工作,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每半年都要按记录规范进行自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评鉴,逐一了解每人的平时工作情况,有效地防止了年度考核中的“近期效应”。年度考核中,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对各单位考核指标酌情进行增减,要求各单位上报优秀人员名单时,连同《平时考核手册》一并审验,有效规范了各单位日常考核行为。二是坚持单位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深入开展公务员社会评价活动,将各单位所有内设科室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承担对外服务业务岗位的公务员全部纳入被评价范围,自行确定5-10名与本部门工作联系密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作为评价人,通过听述职、审手册等方式对被评价对象进行打分,并将得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决定条件,得分7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得分6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同时,不断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拟定为优秀等次人员,通过网络统一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参照省厅《公务员考核量化测评参照内容及其测评参照标准》,将公务员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的考核内容分解为9项要素并赋予不同的权重,每项要素细化为若干指标,设定4个标准,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测评时由测评人需从每个要素中选择一个标准,按对应的分值进行打分,经加权平均后确定被测评人最后得分,将其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此举不仅有效降低了考核的随意性和人为性,而且保证了考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