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0-07-27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文号:       索引号168/2010-172019

秦皇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以及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统筹“三生”、实现“三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完成“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任务、谋划“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着力统筹解决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人口发展的质量,提升家庭的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新秦皇岛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层倡导和综合协调。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辅导,深入学习领会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李克强副总理讲话精神,在全市形成高层倡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实行例会制度,推动各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落实。尤其要落实中央《决定》提出的到2010年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的目标,保证奖励优惠政策、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免费基本技术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所需经费投入到位。开展综合改革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年内全市至少创建一个综合改革示范县区。
    (二)严格执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考核内容、方法,将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目标考核档案,加强跟踪监督,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和公开制度。把抓亮点工作和创新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分值和检查频次。建立完善对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计生系统分线考核的目标体系,认真落实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追踪奖惩和统计求实等制度。
    (三)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后进转化工作。对2009年初确定的后进乡镇、村未实现转化的要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两年内全部转化。同时,各县区要依据2009年度考核结果,适当调整领导联系的后进乡镇(街)、村(居),尤其对工作出现严重滑坡的必须纳入领导联系范围。开展“无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创建活动。
    (四)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示范活动,严格落实省人口计生委《简化办证程序便民利民十一项措施》,对各县区确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示范点进行评估验收和表彰挂牌。继续开展计生便民服务厅建设,年内全市所有乡镇都要建成便民服务厅;严格按照《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再生育审批,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重点落实审批前核查和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河北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征费和处罚,推行县级统一征收和管理社会抚养费;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探索完善非诉执行和依法征收的法律保障机制,出台《秦皇岛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意见》;开展城镇违法生育清理,重点加强对社会公众人物、高收入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等影响较大人群违法生育的治理;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做好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规定,规范审核档案;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治理工作。
    (五)认真落实各项经常性工作制度。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严格落实月访视、季服务、术后产后随访等工作制度。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突出对双女结扎户的奖励。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引导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通过定期从数据库中提取相关数据和组织开展异地免费检查服务等方式,对季服务质量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发挥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开展计生技术服务的主阵地作用,使之成为育龄群众获得计生技术服务的首选单位,其避孕节育手术承担比例达到90%以上。依法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加强全程管理和质量控制,保障服务对象的健康、安全。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开展药具咨询和随访服务。充分利用“三下乡”、重大节日、纪念日等有利时机,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宣传、咨询和发放服务活动。进一步深化药具工作改革,实行城区和农村分类管理,在城区和流动人口中推行避孕药具免费供应证制度,实现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的全覆盖。
    (六)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做好第三阶段总结和第四阶段启动工作。开展“双文明”创建和“新家庭文化书屋”建设活动。全面推行以“零距离”个性化服务和绩效积分制度为保障的宣传教育“链式服务”模式。围绕全省、全市人口计生工作重点任务和重大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加强与省、市、县主流媒体合作,开辟人口计生专题、专栏。结合实施旅游立市战略,继续实施“3331”亮点工程,充分发挥景区游、农家游、园区游等旅游资源优势,将新型生育文化与旅游文化紧密融合。继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发现和培育各类典型,进一步扩大“创建”影响。
    二、坚持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七)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积极推进早期教育工作和优生促进工程。年内要对全市1万名0-3岁婴幼儿提供免费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市、县两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县、乡两级早期教育机构建设,培养人口计生系统早教师资队伍。深化早期教育社区行活动,建立早期教育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系统健全的网络机构,为全市婴幼儿家庭提供低价、优质、科学的育儿服务。充分利用和挖掘社会早教资源,对全市社会力量开办的早教机构进行规范引导和有效监督,使其在早期教育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启动县级优生实验室建设,建立病残儿数据库。加强对出生缺陷人群监测和一级预防模式研究项目点的督导,努力在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营养素补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方面,满足群众需求。
    (八)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继续采取知识竞赛、文艺演出、阵地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安、流管、房管、人社等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定期调度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加强区域协作,建立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网上信息交流协作制度,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及时通报、信息共享。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均等化。营造“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成立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乡镇(街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的调研,开展“我与流动人口见一面”活动。
    (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与卫生部门共同推广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重点县的督导。加强部门、区域间的相互协作和信息沟通,严把各个关口。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协调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检查,发现并严厉查处“两非”案件,落实案件月报制度。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年度统计监测制度,定期通报出生人口性别统计信息。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两非”案件查证属实的,由所在县区给予奖励。
    三、深化“计生惠民”行动,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补充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按照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文件要求,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3000元一次性奖励,力争全市退休奖励费落实率达到80%以上。
    积极开展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贫困计生家庭救助活动。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筹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修订我市的救助办法,提高财政人均拨付救助金标准,抓好对八类计生家庭的救助,特别是对新增六类家庭的救助,提高救助公益金的使用率。
    认真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严格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的奖励扶助标准,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兑现奖励。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时足额将特别扶助金发放到特扶对象手中。逐步扩大财政小额贴息贷款“少生快富”工程试点范围和目标人群实施范围,扩大受助面。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并与扶贫资金捆绑使用,扩大资金量。
    认真落实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推动普惠性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按照省委农工部等八部门《关于在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若干意见》(冀人口联〔2009〕12号)要求,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在新农合、新农保、就业培训、扶贫开发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
    (十一)推进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升级。结合开展计划生育季服务,有计划、分步骤地为农村80%以上的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完善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并进行区域性分析,提高免费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利用水平。推进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升级,在落实省统一规定的检查项目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阴道分泌物、宫颈刮片检查等免费服务项目。按照“免费检查、简单治疗、全程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质量控制,畅通转诊渠道,强化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农村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加强对县区免费检查服务的量化考评,建立我市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并加强培训。
进一步扩大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对象和免费服务项目。在免费服务对象方面,由过去单纯的已婚育龄群众扩大到包括青少年、中老年等。在免费服务项目方面,除现有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项目外,增加皮下埋植避孕、药物流产、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伤残成人照顾二胎医学鉴定等免费服务项目,实现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全覆盖。
    (十二)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充分发挥计生协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燕赵情”活动。市、县两级建立生育关怀公益金,市级不低于50万元,县级不低于20万元。采取紧急救助、经济帮扶、志愿者服务、亲情牵手等方式,广泛开展关怀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五关怀”活动。继续实施幸福工程,建立长效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扩大救助面。继续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试点工作。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做好新增入伍和退役人员的调整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庭享受保险。实施青春健康项目,进一步拓展项目点,开展学用科技和特困救助、亲情牵手等项活动。
积极推进军民共建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工作形式,不断丰富“六化”格局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驻军医疗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军人家属提供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四、加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县、乡、村技术服务站(室)建设。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督促尚未达到建设标准的地方加大投入,搞好县、乡、村服务站(室)的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型站(室)的比例。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抓好各项创优指标的落实。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各县区计生服务站的软硬件建设水平。年内青龙县争取达到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标准。按照分级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对现有国优、省优先进单位的动态管理,确保优质服务质量。二是加快技术队伍依法执业建设和职业化进程。继续开展“三千人才工程”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力争到2010年底,每个县站都有1名高级职称、3名以上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乡站都有1名以上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全市计生技术服务和药具知识技能大赛。三是深化县区服务站改革。在保持计生服务特色、保持公益性特点、保持巡回服务特性的基本框架内,对现有服务模式、内容和方法进行改革。四是开展国家级县、乡示范站创建活动,从各县区评出1至2个县级服务站、5至6个乡级服务站,作为全省创建国家级示范县、乡站的候选单位。
    (十四)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做好PIS软件的推广和使用工作,全面提高PIS数据库质量。做好人口计生基础数据核查工作,为“六普”提供较为全面的参考资料和数据基础。加强与公安、卫生、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的互联互通,实现与户籍资料、新农合资料、住院分娩、在校生资料等的信息共享。加强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个案及其服务管理信息的录入、查询、协查、反馈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个案信息入库率达到90%以上。加强药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药具的计划、调拨、存储、质检、发放和随访服务、统计分析等工作的科学管理。加强人口数据分析,建立人口发展决策信息支持系统,组建我市人口战略研究队伍,启动人口战略研究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和全市经济社会以及民生事业发展提供人口资讯。
    (十五)加强计生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行村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职业化管理,坚持“县管乡聘村用”和“月报月训月发”制度,推广完善“星级化管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在“选、聘、管、用”等各环节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村专干和小组长报酬,推动各县区将村计生专干和小组长的报酬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09〕44号)要求,积极推动村专干享受村级副职基础补贴待遇,绩效补贴按业绩评定。要努力提高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每人每月补贴一般不少于50元。在城市社区聘用“4050”人员担任计生协管员。在单元楼配备楼栋长为计生信息员,并建立县区财政为主的工资保障渠道。加强对各类人员业务培训,在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培训师资库,提高培训质量。组织换届后新聘任的计生专干参加人口学专业中专函授学历教育。
   (十六)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积极拓展村(居)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试点,推进村(居)计生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按照省计生协统一部署,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举办培训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层层培树典型,评估、表彰一批示范村(居)。制定和完善基层协会工作制度,重点抓好城市社区、企业和流动人口协会建设。加强基层协会阵地建设,按照“会员之家”“五有”标准,深入开展创建优秀“会员之家”活动。
     五、加强行风政风建设,推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
    (十七)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继续巩固和扩大“干部作风建设年”成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 、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建立健全考学评学、基层专题调研、定期研讨务虚、学习成果交流等制度。
    (十八)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阳光计生行动,重点抓好阳光财务、阳光执法、阳光考核、党务政务公开等项工作,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治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现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十九)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机制、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加强对计生专项资金和社会抚养费等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