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田卫东等“师德楷模”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9-08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工〔2010〕49号 索引号112/2010-110406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在加强师德建设的活动中,我市涌现出一批学为人师、行为示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他们是昌黎县汇文第一中学的田卫东、海港区河东小学的刘爱茹、山海关区高建学区五里台小学的徐树林、北戴河中学的丁伟、昌黎县马坨店乡施各庄完全小学的屈湘玲、抚宁县驻曹营中学的宋秀君、卢龙县蛤泊乡杨柳河小学的张立华、青龙满族自治县第一实验小学的马春华、山海关第一中学的潘丽娜等9位教师。这9位优秀教师组成的中小学教师师德宣讲团,深入县区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回宣讲,用他们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师德情操、无私的奉献精神教育和感染了一大批中小学教师,为广大教师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为表彰他们对我市师德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决定授予田卫东等9位教师“师德楷模”称号。
望田卫东等9位教师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创先争优,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授予 “师德楷模” 称号 决定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