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关于调整行领导分工以及重点联系县支行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3 发布机构:人民银行(外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领导成员和分工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220/2016-170651
经市中心支行党委研究,行领导分工以及重点联系县支行分工作如下调整:
一、行领导分管工作
(一)党委书记、行长杨启明: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内审科、人事科(党委组织部);
(二)党委委员、副行长杨明:分管科技科、外汇管理科;
(三)党委委员、副行长夏俊峰:分管货币信贷管理科、会计财务科(反洗钱科)、国库科、宣传群工部;
(四)党委委员、副行长吴刚:分管金融稳定科、支付结算科、征信管理科、保卫科;
(五)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立群: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调查统计科、货币金银科、后勤服务中心;
(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志军:分管纪委监察室,协助杨启明行长抓内审工作;
(七)调研员张孟秋:协助杨启明行长抓中心工作;
(八)助理调研员牛学勇:协助夏俊峰副行长分管会计财务科工作。
在执行基本分工的前提下,行领导之间实行AB角制度:杨明副行长为杨启明行长的B角;杨明副行长与夏俊峰副行长、吴刚副行长与王立群副行长互为AB角,吴刚副行长为王志军书记的B角。在分管行领导离行期间(两日以上),由B角行领导临时负责处理其分管的工作。
二、行领导重点联系县支行
(一)党委委员、副行长杨明重点联系抚宁县支行;
(二)党委委员、副行长夏俊峰重点联系昌黎县支行;
(三)党委委员、副行长吴刚重点联系卢龙县支行;
(四)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立群重点联系青龙县支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关于调整中支行领导分工以及重点联系县支行分工的通知》(秦银发〔2016〕3号)停止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