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矿山“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4-09-24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4-986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矿山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和“八条硬措施”落实落地,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矿山“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通过扎实开展“三违”专项整治行动,促进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职工行为管控,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常态化开展“三违”行为自查自纠,进一步减少“三违”行为导致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检查重点包括未建立防范“三违”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常态化“三违”自查自纠或者内部举报、报告奖励制度,未将举报“三违”行为纳入奖励范围等20项具体内容。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市矿山“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指导。督促各矿山企业,要严格对照20类重点检查项目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阶段整改进度台账,形成自查自改报告,每月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抓三违”“反三违”“举报三违”各项奖惩措施,严格落实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加强现场管理,推动末端落实,鼓励矿山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行实施“严重三违”红线管理,严厉查处“严重三违”人员,利用广播、微信、板报等各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保持不敢违的高压态势。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矿山开展“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自查自改工作以及“三违”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处罚,排查整改,依法依规加强对“三违”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对发现矿山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人为关闭各类保护装置和篡改、屏蔽监控数据等方面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