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市级绿色工厂认定指南》并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000357616/2024-159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制造的通知》《关于做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市级绿色工厂认定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入剖析补短板,凝心聚力促提升。要把绿色工厂梯度培育作为推动区域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认真组织摸底调查,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
二、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等主要指标应处于本区域同行业领先地位且没有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优先推荐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和现代食品等行业企业。相关县区要支持创A企业申报绿色工厂。
三、申报企业应满足《秦皇岛市市级绿色工厂认定指南》中的认定条件,自行编制《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见附件2,从市工信局网站下载)。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已获评省级和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不在此次申报之列。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绿色工厂应先纳入市级绿色工厂名单。
四、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有关情况、资料进行初审,于5月31日前将推荐意见(盖公章)、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纸质装订版一份,附电子版U盘)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我局将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程序公布第一批市级绿色工厂名单。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已列入省委对各市实施考核的内容,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名单推荐上报工作,同时做好省级、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筛选推荐工作。
联 系 人:方升;联系电话:3800032。
附件:1.秦皇岛市市级绿色工厂认定指南
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模板)
3.市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