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31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1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3-66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类

                                  提案字〔2023〕3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43146号提案的答复

 

姜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管理有效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方面

    2017年6月1日,经省、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停车场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规定,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全市停车管理协调机制(秦皇岛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停车场管理工作。2018年原市物价局(现市发改委)联合公安、财政、城管、城建、交通等六部门印发了《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秦价字【2018】12号),制定了我市机动车收费管理的原则、分类、标准、方式等。2021年市发改委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对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临时管控的通知》(秦发改价格【2021】297号),进一步细化了机动车收费管理办法。

    二、关于“加大停车场设施建设力度”方面

    为科学引导我市停车设施发展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停放需求,市规划局依据《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秦皇岛市综合交通规划》,组织编制完成了《秦皇岛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在深入分析现存问题的基础上,以城市交通战略为指导,合理确定城市停车设施规模、公共停车场选址和充电设施布局,为构建通畅便捷的交通体系,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关于“利用科技手段来管理和优化停车资源”方面

为了缓解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我局交警部门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对管辖的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施划路内停车位5.01万个,施划路外停车位3.07万个,共计8.08个,极大的增加了停车供给。针对老旧小区夜间停车难问题,在9个老旧小区附近的10条支路设置夜间停车区,有效缓解了老旧小区夜间停车难问题。

市公安交警支队曾经开展“智慧泊车”项目规划建设试点工作,并在北戴河宝石路、海二路、海三路3个路段进行了先期测试。但由于涉及的资金较大、部门较多,目前还没能全面推广。下一步,建议市政府成立“智慧泊车”项目专班,在前期已经取得部分路段测试成功的基础上,继续遴选有代表性的区域或停车场加入测试,扩大试点范围,增加测试项目,逐步将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性停车场、免费公共停车场全部纳入“智慧泊车”系统,最终实现停车导航、车位预定、自动识别、快捷支付等服务功能。

四、关于“合理规划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方面

长期以来,交警部门利用主流媒体、两微一抖等方式大力宣传违法停车的危害,对侵街占道、乱停乱放以及停车不入位,入位不规范,不按指向停车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一方面集中查处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解决因占道停车引发的局部道路“梗阻”,消除“占道停车”导致行人“绕行”引发的交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加强临街单位(小区)出入口、临街停车场地及沿街门店“空地”的停车管理,依法查处占用消防通道、行人通道以及不按指定位置(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联合城管部门,推行“城管协管违法停车”模式,加强商业街区的停车管理。2022年,共查处违法停车19.3万起,有效遏制了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市住建局会办意见为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停车场设施建设工作,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作为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并在2021-2022 连续两年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全市民生实事项目,积极推进公共停车设施的项目谋划和工程建设,要求2021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 10000 个,2022 年新增公共停车位 8000个。工作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指导各县区整合存量资源,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合理规划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现已超额完成本次任务。

2021 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 10930 个,其中立体停车位116 个,7581个停车位都能同时服务于周边居住小区。2022年细化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标准,要求城市中心区建设比例不低于 40%,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比例不低于 20%。全市共谋划新增公共停车位 9271 个,其中城市中心区车位 7543 个,立体停车位 1899 个,8585 个停车位都能同时服务于周边居住小区,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针对“重点地区车位一位难求”的情况,2022 年实施停车设施建设注意充分挖掘空间资源,利用城区边角地、闲置地、规划绿地以及地下空间多渠道解决用地问题,要求以城市中心区为重点,整合公共停车资源,本着节约集约原则,修建立体公共停车设施。利用“平战结合”政策开发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 10 个。坚持节约土地原则,新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4 个。最大限度解决停车难题,优化我市公共停车环境。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中尤其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确定停车难重点区域集中在旅游景点、商超市场、医院和学校,围绕上述 4个区域,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针对旅游景区停车难,建设东山浴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西港花园停车场、真秋奇遇停车场等项目:针对商超市场停车难,建设广缘商业综合体生态停车场、福满家生活购物广场停车场等项目;针对医院停车难,建设第一医院地下停车场太阳城商业街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卢龙县新中医院西侧停车场等项目;针对学校停车难,建设碧海学校停车场、卢龙县第五实验小学南侧停车场等项目,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停车难题,精准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市城管执法局会办意见为

    按照《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道路红线外停车位划线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我局对各县区、管委道路红线外停车位划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计划设置机动车34047个停车位,非机动车4531个,截止2023年7月28日机动车施划、非机动车施划工作已全部完成。

海港区拟施划停车位19487个,已完成17012个(除因道路施工及商户禁止划线等原因外,其他的全部完成施划),完成率87.3%,非机动车拟施划994个,已完成994个,完成率100%。

山海关拟施划停车位450个,目前未施工,非机动车拟施划1350个,已完成1350个,完成率100%。

北戴河区拟施划停车位379个,已完成379个,完成率100%,无非机动车施划。

抚宁区拟施划停车位780个,已完成780个,非机动车拟施划140个,已完成140个,完成率均为100%。

开发区拟施划停车位2003个,目前未施工,非机动拟施划93个,已完成93个,完成率100%。

北戴河新区拟施划停车位900个,已完成913个,完成率101%,非机动车拟施划100个,已完成106个,完成率106%。

昌黎县拟施划停车位959个,已完成959个,非机动车拟施划194个,已完成194个,完成率均为100%。

青龙县拟施划停车位339个,已完成339个,非机动车拟施划400个,已完成400个,完成率均为100%。

卢龙县拟施划停车位8750个,已完成8750个,完成率100%,非机动车拟施划2254个,已完成2254个,完成率100%。

    市资源规划局会办意见为

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步兴起,居民家庭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同时城区与道路的发展和改造始终有限,造成了交通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城区停车难问题尤为突出,针对目前停车存在的问题,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秦皇岛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

为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障停车设施建设,结合我市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成果,按照合理配置停车设施、统筹停车布局、节约土地资源、提高治理水平的原则,我局在《秦皇岛市停车设施专项规(2017-2020)》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完成了《秦皇岛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该项规划成果在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意见的基础上,已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依法履行规划审批程序。

二、调整停车配建标准,修订《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停车配建指标体系,满足市民对停车位的需求,我局对2017版《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采取细化、分类控制,建筑分类增加至14类,分别明确相应的停车配建指标。同时倡导利用集约化手段采用立体停车楼方式解决停车问题,并对停车楼给予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的鼓励政策。

对于大型公建、交通枢纽、人流量大的广场等地段,明确应布置适当容量公共停车场(库),可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以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修订后的《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于2022923日已印发实施。

三、强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严格落实停车配建要求

我局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中历来重视停车设施指标控制要求,具体为:一是在对建设用地核提规划设计条件时严格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停车标准,明确周边交通及停车要求,作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依据;二是严格执行停车配建要求,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项目中将满足停车配建指标作为强制性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不满足停车数量要求的建设项目均不予审批规划许可;三是全流程监督停车设施的实施,对通过工程规划审批的项目进行批后跟踪监管,督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停车场(库)或地面停车位建设,对于不满足停车设施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2023年9月30日

 

 

领导签发:孙文哲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395001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