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司法局 关于同意昌黎县阳光法律服务所 变更合伙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4-25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2-717
秦皇岛市司法局
关于同意昌黎县阳光法律服务所
变更合伙人的批复
昌黎县司法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市昌黎县阳光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人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核,同意昌黎县阳光法律服务所合伙人平士文退伙,李正生、李振勇入伙。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