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0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33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12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032号建议的答复
王志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我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主要抓手,以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为重点,着力打造新时代水清、村净、景美的新农村。
一、开展清洁行动,实现“环境美”。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秦皇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秦皇岛市城乡容貌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秦皇岛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春季战役”实施方案》《关于集中力量做好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二是开展系列行动。集中开展清拆治乱、“十清整治”、村庄绿化三大“春季战役”。“十清”行动以清生活垃圾、清建筑垃圾、清农村污水、清黑臭水体、清河渠坑塘、清杂草丛生、清杂物乱堆、清村庄秩序、清畜禽粪污、清庭院室内清卫生死角为主要内容;清拆治乱专项行动突出关注“六沿”区域(沿高铁高速两侧、沿国省干线两侧、沿乡村道路两侧、沿河流坑塘岸边、沿城乡结合部、沿村庄周边),做好“五化”基础设施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实现“五无”目标(无残垣断壁、无污水横流、无杂草丛生、无乱堆乱放、无纳污坑塘)。三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46条重点任务,健全完善乡镇及行政村考核评定机制,深入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门前五包”机制,深入推行河长制、路长制、坑塘长制、“党建+志愿服务”、“农村干部党员义务劳动日”等各类长效管护机制。
二、立足民生实事,实现“生活美”。一是大力推进厕所改造。把农村户厕改造作为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累计改造卫生厕所36万座,改厕率达到89%以上。扎实开展厕所改造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共查找问题厕所17000余个,对发现问题立行整改14000余个,将因条件所限不能整改的纳入“十四五”计划,确保2022年5月前整改完毕。2022年将再完成户厕改造29000座,公厕改造450座。二是统筹推进村庄“五化”。把道路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净化作为提升乡村居民生活品质的重点,建设农村“四好公路”360公里,80%以上村实现主街道硬化,50%以上村实现街巷道全部硬化,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主要场所亮化全覆盖,居民生活文化活动场所环境显著提升。三是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提倡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以园区带村”等方式,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将临近县城、镇街、开发区(园区)等市政管网规划覆盖的村庄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截至2021年底,完成全市93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1315个村庄污水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创建省级美丽乡村173个,打造了北戴河全域旅游美丽乡村示范区、大新寨美丽乡村示范片、昌黎县和卢龙县葡萄产业带美丽乡村示范带、海港区北部长城沿线美丽乡村示范环,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美丽乡村示范典型。
三、加强乡村治理,实现“风尚美”。一是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乡村治理力度。北戴河区将乡村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被国务院列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激励示范县,并获得200万元资金奖励。开展国家级乡村治理典型示范村镇建设,创建了北戴河区、卢龙县国家级乡村治理全城示范县区,卢龙县刘田各庄镇被评为全国典型示范镇,昌黎县张家村等七个村被评为国家级乡村治理典型示范村。二是开展文明乡风建设,改变乡村居民不良生活习惯,从“风景美”向“风尚美”转型。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科学、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经常性开展农民文体活动,开展各类模范典型评树宣传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展现新时代文明风尚,全市乡村居民风尚得到极大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有效改善。三是深挖乡村文化内涵,注重传承和发扬乡村文化的重要途径,挖掘历史、红色、民俗、产业等文化资源,总结提炼特有文化符号和元素。引导青龙满族文化、卢龙孤竹文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充分融入到村庄建设中,涌现出昌黎县葡萄产业示范区、海港区北部长城旅游产业示范区等一批精品片区和北戴河区北戴河村、海港区房庄村等一批知名旅游名村。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4月20日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