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5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32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2〕13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551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整合市县两级农产品食品药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提案交由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人民政府分别办理。我市对提案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发改委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近年来,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健全,设施装备条件明显改善,检测能力迅速提升,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我市食品、药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已完成整合。2014年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原质检系统下属市质检所的食品检验部分的人员、资质、设备、场地整体划转至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承担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2019年,为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增加粮油质量检测职责,承担粮油质量监测工作。
一、明确法定职责,确保监管支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市场监管、卫生、农业、粮食等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领域有明确分工,食品安全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归属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制定,监管对象虽有重复交叉,但监管内容不同。各部门根据监管对象的风险程度,有不同内容的监管要求、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本着“专业人做专业事”,各部门下设的检验机构都有本行业特殊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对于提案中所指出可能存在的监管部门“检测数据归内部掌握,极易造成部门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和不执法现象”,我市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风险隐患研判、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主要手段,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抽检任务开展检验工作,检验数据全数上报,有效避免以上现象的发生。
二、优化职能配置,发挥资源效能。目前我省的农产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资源配置不尽相同,受地方财政及编制限制,省、市、县三级检验机构的人员、设备、技术能力差异较大。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不影响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我市将科学合理界定工作职责。一是明确各级检验机构职责,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市级检验机构作为中坚力量,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资质能力,明确各监管部门的抽检监测任务。县区级检验机构针对“规模小、人员少、业务量不多”的情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检验检测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协调推进县级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测能力建设。二是结合各部门行业要求,合理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对于可共用的检验场地、人员、设备等资源,综合使用。对于存在交叉污染、相互影响的情况,独立设置,确保检测工作科学公正、合法合规。三是保障资金持续投入,切实发挥整合效能。受地方财政等因素影响,目前尚有部分整合机构仍处于多场所办公状态,存在资源和人力浪费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以强化行政监管、提高效能为前提,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合理整合。同时,做好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衔接,杜绝“甩包袱”、“一刀切”,确保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倍增效应。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4月22日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 (0335)322039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