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420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10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2-710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42065号提案的答复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该法是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治保障。秦皇岛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履职尽责,为推动平安秦皇岛、法治秦皇岛贡献力量。

一、村居法律顾问方面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全面开展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广大律师义务为乡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2015年,我市9个县区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并且实现由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化,发挥了村居法律服务的重要作用。20186月底,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和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站率双百分百的目标。一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平均每年代写法律文书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万余件,有效化解邻里纠纷、村民生产纠纷和家庭纠纷等上千件,受到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欢迎与认可,为全市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作成果

多年来,我市村(居)法律服务队伍不断扩大,服务律师由2018年的463人,已经增加到现在的671人(截止到2021年底)。法律服务成果凸显:一是开展村务(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二是协助农村(社区)调解重大矛盾纠纷,应邀列席村民(居民)代表大会、重大决策、重要管理活动和会议,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配合处理其他涉法事务;三是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解决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涉及或者遗留的问题;四是延伸法律服务,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等活动,处理其他涉法事务。增强广大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集中行动后的长效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经费保障问题

20171227日,秦皇岛市司法局以秦司呈(201749号文件请示市政府《关于将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列入2018年同级财政预算的请示》,由于市财政困难,暂时不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各县区可根据情况自行解决。2022614日,秦皇岛市司法局以秦司呈〔202264文件《关于将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请示》向市政府请示尚未有结果。

二、法治宣传方面

(一)加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普法惠民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推进农民普法。组织开展全市助力乡村振兴 法治基层行活动,面向全市102个乡镇,重点对乡镇干部,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法律明白人等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在全省率先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2021年,我市将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特色、亮点、创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出台了《关于提升村居法律明白人能力素质的通知》,对法律明白人工作从队伍建设、人员培训、活动安排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并且,我市将社区也纳入了法律明白人培养范围。明确行政村每20户培养1名,城市社区按照人口总数2‰的比例进行培养。各县区、各乡镇积极落实工作安排,从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有威信的村(居)民等中选出具备一定法治观念、遵守法律法规、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的人,充实到本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目前,全市共有22386法律明白人登记在册,全省率先实现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三)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

开展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有效促进了村居(社区)的和谐稳定,人民幸福感指数普遍提升。目前,我市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村(社区),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5个村(社区)。2022年,推荐海港区东港镇卸粮口村、抚宁区坟坨镇杨庄头村、卢龙县蛤泊镇王深港村等3个村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司法局先后被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

三、法律援助方面

(一)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对象资格审查制度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申请援助的当事人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给予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发现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受援人欺骗或者故意隐瞒经济状况等情形,律师会及时与法律援助机构联系,由工作人员再次审核确认是否继续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状况发生改变,或者不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受援人终止法律援助,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法律援助机构对已结法律援助案件会开展随机抽查和回访工作,全方面了解案件及律师承办情况,该项工作得到了受援人的肯定。

(二)完善法律援助经费制度

1.法律援助经费有保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级会根据各地办案量及同级财政拨付情况给予补助地方办案专款;市级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向上级部门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资金,有效的保障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需要。

2.研究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我局积极向上级请示、向其他省市探讨,了解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情况,研究起草我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新的补贴标准认真贯彻法律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援助的服务类型、承办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确定。

3.按时发放法律援助补贴。我局与市财政部门协商,向省厅沟通请示,对2019年以来已结未支付案件补贴情况研究解决方案,参照《河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冀财行〔201380号),对205本案件进行一案一补,于524日已落实发放完毕。

(三)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1.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19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工作要求,我局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对接,召开座谈会,商讨我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同年8月,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市本级、海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抚宁区、昌黎县、青龙县为试点工作单位,全面启动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落实好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化解律师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我市组建了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今年3月,再次对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进行调整,最终确定274名律师入库,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保障了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依法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试点工作推行以来,全市刑事案件审判阶段通知类案件大幅增长,律师辩护率显著提高,期间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401件,因开展试点扩大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2455件。

2.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机制。2019年,两高三部通知要求《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局多次与市、县区检察院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建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组建微信工作群,积极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同年8月,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商讨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律师值班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律师值班常态化。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同级检察院对接,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法律援助驻检察院工作站,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案件处理意见等法律帮助,并现场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02月疫情以来,市看守所为确保场所安全,减少人员流动,市司法局积极与市看守所、市检察院协商,及时将值班律师工作方式调整为坐班与电话值班相结合,确保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理认罪认罚工作不间断。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罚认罚案件3200余件,有效地维护了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推动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实现从有效优质的转变,助推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秦皇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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