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水效领跑者遴选和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3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000357616/2022-135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秦皇岛市水务局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水效领跑者遴选和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水效领跑者遴选和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冀工信节函〔2022〕4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的17个重点行业企业和园区申报水效领跑者或省级节水型企业、园区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材料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参考《通知》要求),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县级部门同时填写报送《推荐表》(附件1、2)。
二、《通知》中17个行业以外、仅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工业企业条件、范围按照《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秦皇岛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可从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编制报告,组卷后以电子版形式(要件盖章、扫描成pdf格式)由县区工业和信息化、水务主管部门联合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
附件:1. 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 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工信部等四部门通知、省工信厅等四部门通知及相关附件请从市工信局网站下载)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秦皇岛市水务局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
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含省级节水型企业、园区)推荐表
(由县级部门填写)
一、企业推荐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2021年总产值 (万元) | 2021年主要产品取水量 (立方米) | 2021主要产品单位用水量指标 | 初审得分 | 推荐意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注: 1.填报单位指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务局。
2.初评得分指填报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打分,并对打分结果负责。
附件2:
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园区名称 | 园区级别 | 园区类型 | 是否获得国家级绿色园区称号 | 主导产业 | 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占产业集聚集群区销售收入比重 | 园区规模 | 水效指标 | 初审得分 | 推荐意见 | ||||||
2021年销售收入(万元) | 2021年总产值(万元) | 2021年工业增加值(万元) | 2021年取水量(立方米) | 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立方米) | 节水型企业覆盖率(%) | 水重复利用率(%) | 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立方米)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 1.填报单位指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务局。
2.初评得分指填报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打分,并对打分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