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司法局 优化公证服务更加利企便民十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2-07-05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2-699
秦皇岛市司法局
优化公证服务更加利企便民十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便民利民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公证行业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
措施。
1.打造群众满意窗口。公证机构应当在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办证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设立便民指示牌、咨询台。加强公证人员服务规程、礼仪规范、文明用语等方面培训,提高服务意识,积极打造“功能齐全、便捷高效、服务规范、阳光透明”的群众满意窗口。
2.畅通便捷通道和全时空服务。对于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离休干部、教师等其他优抚对象,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便利服务。公证机构要积极提供节假日预约办证、延时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办证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24小时公证咨询服务。
3.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满意度评价、群众监督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公证服务“一次告知、一次提交、一门受理、一次办好”。公证机构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和往返公证机构次数,不断提升办证效率。
4.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认真落实公证减证便民各项要求,通过网络平台公示公告办证流程及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轻公证当事人的证明负担,让群众明白办证、轻松办证。对于当事人能够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且不需要核实的公证事项,以及法律关系简单明确的公证事项,力争当日出证、立等可取。
5.积极落实“跨省通办”。对于办理学历、学位、机动车驾驶证和纳税状况公证的,实现跨省通办。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学历、学位、驾驶证等权威数据的,当事人可不提供原件。积极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通过“零接触”服务,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6.保障特殊群体服务需求。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持有低保证、救助证、“五保”证、残疾证或由民政、办事处、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等情况的,在办理公证事项时酌情减免公证费用,推动公证服务公平共享。
7.优化涉企公证服务。开通“涉企绿色通道”,符合受理条件的一律优先办理,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工作质效。同时提供上门服务、预约办理、延时服务、材料缺失先服务、邮寄送达等一系列“惠企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8.落实涉企公证降费政策。认真执行价格公示制度,2022年12月31日前,全市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降低幅度原则上不低于30%,切实做到“收费降低,服务更优”,严格执行降费有关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拆分服务项目、扩大范围、改变计费方式。
9.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冀时办等线(网)上服务平台,开通线上自助办证;建立执业信息查询、业务咨询、服务预约、办理清单“四合一”功能的线上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打造全时空、不打烊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
10.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公证处主动参与法治宣传、信访调处、案件化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发挥公证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讲好公证故事,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秦皇岛市司法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