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教〔2021〕611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2-1081
抚宁区财政局、教体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21〕132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区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预算221万元。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用于改善各县区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测算,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分别占80%、10%、10%的权重。基础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数、学校数,并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投入因素主要考核各县区普通高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长率。绩效因素根据2021年此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二、你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先规划、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面的项目。要坚持集中投入原则,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资金效益。要按照生均1000元标准、学校隶属关系足额落实、及时拨付公用经费。学校小型修缮等零星支出均通过公用经费解决,不得中央专项资金。要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三、你区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请你区教育、财政部门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规划情况表(见附件)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附件: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规划情况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2022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规划情况表 | ||||||||||||
填报单位: 市财政局、教育局(盖章) | 单位:万元、平方米、册、台套 | |||||||||||
地区名称 | 在校生数 | 规划资金合计 | 建设类 | 采购类 | 备注 | |||||||
校舍改扩建 | 体育场 | 资金小计 | 教学仪器设备 | 图书 | ||||||||
规划面积 | 规划资金 | 规划面积 | 规划资金 | 规划采购数 | 资金 | 规划采购数 | 资金 | |||||
xx市合计 | | | | | | | | | | | | |
xx县 | | | | | | | | | | | | |
xx县xx学校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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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
说明:1.本表所指规划资金仅指中央补助资金,规划面积、购置数等也与之对应。 | ||||||||||||
2.学生数仅填报项目学校的在校生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