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农〔2021〕231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1006
有关区财政局:
2021年5月10日,市财政局接到省财政厅重新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0〕154号),在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及绩效指标情况表》中,对2020年12月29日下发的冀财农〔2020〕154号文件的资金数额进行了调整。根据省财政厅资金数额调整情况和《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意见》现对《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秦财农〔2020〕895号)中的资金数额予以调整,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 “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要求,有关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请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及绩效指标调整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及绩效指标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 本次调整金额 | 提前下达金额 | 绩效指标 |
合计 | 0 | 65 | |
北戴河区 | 10 | 支持1家企业获得农产品相关认证 | |
北戴河新区 | -10 | 65 | 原支持3家企业获得农产品相关认证改为支持2家企业获得农产品相关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