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救助补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5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扶贫资金政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社〔2019〕130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725
海港区财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救助补助工作,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冀财社〔2019〕9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9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8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此项资金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0901款“社会福利和救助”中核算。
二、请你区按照《河北省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6〕37号)的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救助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救助补助资金主动公开工作。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