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2020-12-01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0-387
2021年我市城市区燃放管理仍执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青龙县、昌黎县、卢龙县对燃放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即三个县县城的主城区及周边部分村由限放调整为禁放,以外的区域仍实行限放。(具体禁放范围详见当地政府通告)
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6起,行政拘留16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3起,罚款103人;共收缴各类烟花989箱、双响1966根、爆竹146万头,有力震慑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