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2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22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医保提案字〔2020〕2号 索引号ylbzj/2020-9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秦医保提案字〔2020〕2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229号提案的答复
赵永红委员:
政协134229号您提出的“对现行的医保工作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及时下发各项新政策、增加对医疗机构新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培训、设立答疑解惑的热线。”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疗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也在不断调整完善中。为加强各医疗机构对新医保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2019年,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新医保法规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尚未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后续,我局将结合医保政策法规调整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继续组织相关培训活动。当医疗机构遇到医保政策法规问题需要了解沟通时,可以拨打所属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相关科室电话,或是直接拨打我局相关业务科室电话,我们一定会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二、关于“完善医保运行系统、简化医保报销手续、取消谈判药品的审批登记手续。”
目前我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可在各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实现划卡即时结算,但由于社保卡问题、信息系统问题等原因会导致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就医时划卡结算出现异常。为此,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建立了多种问题反馈、解决途径,医保中心信息科电话(3262773)、东软客服电话均可受理。还专门建立了异地就医问题处理微信群,“秦皇岛医保定点群”,指定专人在微信群里受理回复医院提出的问题。针对医保系统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将与医院携手,为参保患者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为了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我局在全省规定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简化办事手续、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对11项服务事项进行了优化,将“单位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两个服务事项由不超过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结,“职工参保登记”增加可网上办理渠道;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涉及的四个服务事项,增加电话备案渠道;“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增加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评定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评定;“生育保险支付”增加网上办理渠道等。优化事项占全部服务事项的39%。
为解决以往申报评定门诊慢性病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和每年仅申报评定两次带来的诸多不便问题,自2020年5月开始,我局在全省率先开展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常态化申报评定工作,一是将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评定调整为到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评定,二是将普通慢性病申报评定时间由每年两次调整为随时申报、每月评定。符合条件的在院患者可以直接申报评定;非在院患者只需一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材料。评定通过的患者,不再为其发放门诊慢性病医疗证,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就可以直接划卡结算,及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此举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
鉴于谈判药属于昂贵药品,为保障谈判药得到合理使用,避免出现欺诈和浪费,建立药品使用评估审核制度很有必要,目前,各地基本采取审批制度。省医保局也正在制定加强谈判药管理服务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更加及时的向医院拨付医保基金,减轻医院资金压力。”
目前,医保部门基本能够做到按月向定点医药机构拨付医保资金,并且在年初预付一个月的周转金。下一步,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及时按月拨付医保基金,切实减轻医院资金垫付压力。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 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