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暑期稳控价格工作的措施
发布时间:2020-04-22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无 索引号E03643767/2020-163
我委主要负责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暑期价格管理工作以不出现价格热点、不形成价格炒作、不爆发价格矛盾为目标,强化市场监测预警,保障市场供应,兜住民生底线, 全力做好价格稳控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1、与市场局联合开展提醒告诫工作,暑期前召开停车场、旅游景区提醒告诫会,要求各停车场、旅游景区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旅游景区随意抬高或降低价格行为,严禁机动车停放乱收费行为。
2、做好暑期价格监测和预警分析。确定增加检测品种,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价格监测数据准确、及时报送。加强与农业、商务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及蔬菜、冻猪肉储备投放情况,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移交线索,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3、兜住民生底线,适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月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4、落实国家、省6月30日前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5、6月30日前,不出台或实施可能导致物价上涨的改革措施。暂不办理调价业务,延期办理试行到期文件,暂停受理新的调价事项。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