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3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10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20/2020-155
岳云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配套幼儿园的实施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2019〕30号)的要求,我市积极开展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
为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主管规划、建设、教育的副市长任副组长,资源规划、住建、审批、教育、民政、财政、编办、人社、城管执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专班。市政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关于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各县(区)相应成立了县(区)长为组长,教育、建设规划、行政审批、住房建设、发改、民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县(区)政府也组织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扎实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为明确部门职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按照省、市政府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市教育局与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审批局等部门成立的专班,积极指导县区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各县(区)按照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居住小区逐一进行摸排,针对规划、建设、移交、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照规定时限将摸底排查情况上报,市治理工作专班对县区上报的摸排信息进行了汇总和审核,并深入到海港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地进行核查。6月中旬,我市各县区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展信息监测系统”填报的紧急通知》(冀教明电〔2019〕21号)要求,完成了摸底调查上报和信息监测系统的上传工作。
三、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治理相关政策
一是制定《秦皇岛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依据《河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全市摸排情况,市教育局代政府起草了《秦皇岛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在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市教育局将《秦皇岛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送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后予以印发,为全市治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制定出台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规程。目前,市教育局正在代市政府起草《秦皇岛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规程》,近期拟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呈报市政府研究讨论并予以印发,为配套幼儿园移交提供政策依据。
三是制定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我市根据《河北省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冀建法改〔2019〕9号),由住建部门牵头,正在研究制定我市实施细则。
四、约谈开发商,推进配套园移交工作
部分县区因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少,政府相关部门已约谈了小区开发企业,传达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开发企业做出了移交配套园承诺。
五、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秦皇岛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秦皇岛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规程》,依据“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指导县区开展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地督导检查县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对县区难以解决的问题,将报请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研究解决,积极协调各方扎实推进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成效,努力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目标。
学前教育需要全社会关注,特别感谢您对学前教育的关心,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将努力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