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1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3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0-184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字〔2019〕3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103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管建结合多措并举综合解决我市停车问题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关于“适度超前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有效缓解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方面
为科学引导我市停车设施发展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和《秦皇岛市综合交通规划》,组织编制完成了《秦皇岛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规划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要求,科学分析城市停车供给需求,确定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战略、城市停车设施分区供给策略、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大型公共停车场规模和分布、路内停车位设置要求,提出停车收费、执法、信息化等管理政策,制定典型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和项目库,为停车场建设提供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停车配建指标体系,满足市民对停车位的需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014版《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采取细化、分类控制,建筑分类由7类增加到11类,分别明确相应的停车配建指标。并积极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以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关于“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做好挖潜工作”方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执行停车配建要求,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项目中将满足停车配建标准作为强制性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不满足停车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均不予审批规划许可、不予验收核实。通过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和竣工验收“三联动”,严格停车指标复核,确保停车位依规配建。对擅自改变规划使用性质,挪用占用停车场的,执法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处罚并强制恢复原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7月1日颁布实施,其中第49条、50条对小区停车做出了专门规定,较为有效的解决了住宅小区停车场政策法律方面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上,依然面临很多困难。目前,住建局正在制定《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解决在实际操作中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面临的实际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市公安交警支队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在非机动车道施划了3万多个道路停车泊位,有效缓解了区域停车的紧张局面。
三、关于“提高免费停车场比例,合理确定停车场收费标准”方面
按照《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依托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场,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免费停车场为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确定为经营性停车场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公开选择经营者。招标、拍卖所得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规定,市停管办凭各级政府统一招标拍卖的手续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登记。因此,各级政府应当适度控制公共资源停车场对外招标拍卖数量,以增加免费停车资源。
对于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已发文规定物业小区停车收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市发改委已就我市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多次向省发改委(物价局)反映,并将继续就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向省价格主管部门反映,力争得到解决。
市发改委将对试行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及时的评估论证,科学合理地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四、关于“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停车场经营秩序和城市窗口形象”方面
《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停管办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在依法严格管理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备案经营性停车场176家(泊位31934个),全部实现“四统一”标准管理。即统一停车场标志牌、停车场公示牌、收费员服务标识、收费员上岗证,公示牌上标明了经营管理人名称或者姓名、营业时间、泊位数量、收费依据以及标准、监督电话等。封闭式停车场使用计算机收费系统,开放式停车场喷涂泊位编号,所有停车泊位标明停车方向,做到停车有序,方向一致。
对于违规经营的,停管办联合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采取约谈、告诫、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等形式予以治理;对于违法收费的,停管办联合辖区治安派出所采取警告、罚款、拘留等措施依法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共对43家存在违规经营的停车场予以警告或约谈,对22家停车场下达了书面改正通知书,依法取缔了29家非法设置的停车场,拆除地桩地锁103个,清除违法障碍物200多处,罚款15.6万元,行政拘留16人,有效规范了停车场经营秩序。
同时,市停管办主动与税务部门对接,及时向他们提供和更新停车场备案信息,对经营者缴税进行评估核对,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五、关于“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提升停车场管理能力和水平”方面
市公安交警支队以“提升资源整合,缓解城市拥堵;提升城市形象,打造绿色出行;提升泊位运转,实时高效监管;提升规范水平,打造城市品牌”为总体目标,按照“互联网+”的理念着手开展了“智慧泊车”云城市项目规划建设试点工作。去年,公安交警在北戴河先行测试,在宝石路、海二路、海三路3个路段安装高位视频设备,截止到2018年8月底,生成停车记录3.4万条,模拟计费23万元,处理交通和治安案件21起。除自建试点车场外,智慧泊车系统已经对接北戴河区政府承建的28个停车场及园博园停车场的“智慧停车”信息。今年,我们正在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初步计划分为“三步走”:第一步,今年暑期前在海港区和北戴河区主要街道建立高位视频车场管理路侧泊位;第二步,今年年底前在山海关区、开发区主要区域建立高位视频车场管理路侧泊位,同时对海港区及北戴河区有接入条件的商业车场进行接入;第三步,在2020年将在县城区域及城市周边重点乡镇区域建立高位视频车场管理路侧泊位;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完成各类社会停车场的接入,最终将公共停车场、商业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位资源整合,以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优化停车资源配置。
六、关于“采取多种措施引导绿色出行”方面
近年来,市政府把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支持力度,公共交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为改善人民群众基本出行、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近三年城市区更新新能源车辆420台,新开通了31条常规线路和9条微循环线路,延长服务时间线路15条,优化调整线路6条,有效提升了公交线网覆盖率。
今年,市交通局以创建河北省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交通全方位服务品质的要求,支撑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可持续发展。主要举措有:一是全力推进建设龙港路、北部工业区2个公交场站,以进一步提升公交线网覆盖率;二是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30台,开通102国道抚宁区至海港区公交线路,加密运营39路、40路等15条公交线路,实现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三是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推进公交专用道视频抓拍系统、优先通行系统和道路标识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车辆运营效率。
七、关于“建立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停车场管理工作合力”方面
市停管办一直保持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主动与发改委、规划、财政、国土、城管、物价、房产等部门就停车场管理中许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磋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先后参与了市规划局制定的《秦皇岛市停车设施发展规划(2017—2020)》、市物价局制定的《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与市国土局、市房产局会商土地、房屋使用权确认方式,与市物价局会商停车场收费公示办法,与市城管局会商道路破损修复办法等相关工作,构建共建共管的良好局面。
资源规划局会办意见:
一、完善专项规划编制体系,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为科学引导我市停车设施发展建设,依据《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和《秦皇岛市综合交通规划》,我局组织编制完成了《秦皇岛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规划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要求,科学分析城市停车供给需求,确定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战略、城市停车设施分区供给策略、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大型公共停车场规模和分布、路内停车位设置要求,提出停车收费、执法、信息化等管理政策,制定典型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和项目库,为停车场建设提供依据。
二、调整停车配建标准,修订《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停车配建指标体系,满足市民对停车位的需求,我局对2014版《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采取细化、分类控制,建筑分类由7类增加到11类,分别明确相应的停车配建指标,并通过鼓励增设机械停车方式,增加建设项目停车配建车位,以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强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严格落实停车配建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停车配建要求。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项目中将满足停车配建标准作为强制性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不满足停车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均不予审批规划许可、不予验收核实。通过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和竣工验收“三联动”,严格停车指标复核,确保停车位依规配建。二是在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以缓解停车难问题。三是开展重大项目交通影响分析。对于开发建设大型建设项目和交通敏感地区的建设项目,均要求进行交通影响分析。通过交评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项目开发建设对城市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以保障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住建局会办意见:
一、做好《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的制定,进一步规范小区停车。按照条例要求,我局正在起草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规范等配套文件,其中将解决小区停车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二、老旧小区改善提升,通过重新规划小区车位,缓解小区停车难题。按照省政府、市政府要求,2019年全市城市区要求改造老旧小区72个,按照《秦皇岛市老旧小区改善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业主参与、市场运作”,以市、区两级政府为主导,属地管理为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通过公共财政支持、社区居民参与、引入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紧密结合,彻底改变老旧小区“脏、乱、差”面貌,营造整洁、舒适、祥和的居住环境。同时通过对老旧小区的改善提升,重新规划停车位,切实解决小区无车位、少车位、抢车位、空车位的问题。
三、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理主体。针对不同小区的情况,搞清楚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位的产权主体,落实管理主体,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无物业公司的,建议成立“小区停车自管会”,或者在办事处领导下,由居委会负责,把小区停车管理纳入居委会管理范围。同时实施通过草坪铺设带孔砖的办法,将草坪改建停车场,积极推进建立立体停车场等多种办法增加停车位,解决车位紧张问题。
交通局会办意见:
大力发展城市公交交通,让市民出行更方便,以减少私家车出行数量”是解决城市停车难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支持力度,公共交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为改善人民群众基本出行、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三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868台,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3.9% ,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去年市长张瑞书亲自带队赴省会石家庄现场答辩,陪同省考察组实地检查,最终经过专家评审和几轮测评,我市成功入选河北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第二批创建城市;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双百工程”,建成电子站牌160个、公交站亭111座、箱式站牌250个,在河北大街、迎宾路、滨海大道规划公交专用道20公里;大力实施抚宁区和海港区“北三镇”通公交,引导公交绿色出行。
今年围绕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实施龙港路、北部工业园区公交场站建设,推进主城区公交站亭、电子站牌改造提升;计划旅游旺季前购置新能源公交车80台,根据车辆采购情况,逐步加密39路、40路等15条公交线路,让公共交通发展成果更好地普惠人民。
发改委会办意见: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103号提案“管建结合多措并举解决我市停车问题”我委已于2018年制定了秦价字【2018】12号《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我委将严格按照河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结合各单位对收费管理细则执行情况的反馈及时修改完善我市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
领导签发:张凤龙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395001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