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8 发布机构:市旅游文广局(市文物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秦文通〔2006〕8号 索引号135/2008-220204
根据文市字[2005]10号文件精神和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在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消费习惯和社会反映等因素的基础上,对我市今后五年内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的发展做出总体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市现有网吧数量368家,规划今后五年内总量不超过400家。根据冀文市字[200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我市市区内新设和变更经营地址的网吧最低营业面积不得少于160平方米,计算机台数不得少于80台,单机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县城内新设和变更经营地址网吧不得少于40台,单机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其他条件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
我市现有歌舞娱乐场所135家,规划今后五年内总量不超过180家。为提高我市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态,我市市区内新设和变更经营地址的歌舞娱乐场所最低营业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单间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县城及旅游区内新设和变更经营地址的歌舞娱乐场所最低营业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单间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鼓励大众化、“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的发展,其他条件必须符合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
略……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文化局办公室
附件:
[06]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