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编制总量控制。按照《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办法》核定各单位编制数量,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单位工作性质、用车需求、交通状况等因素,适当做出调整,实现科学合理配备。二是严格预算费用管理。以公务用车治理后的编制数量为依据,从规范财务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入手,对财政供养公务用车实行分档定额标准管理,定额标准费用包含燃料费、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等,有效压缩车辆开支。三是严格执行配备标准。本着报废一台购买一台的原则,确保公车数量不产生增长,新购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统一执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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