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26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重大决策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3-710
立法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立法的政治原则、立法目标、主要任务、功效作用、指导原则、立法着力点、主体责任等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地方立法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河北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为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立法的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将市政府立法工作进行规范化、固定化、程序化,确保立法工作从立项、起草、审查、审议等各方面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障政府立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秦皇岛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十分必要。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秦皇岛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