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42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1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4-1306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私营诊所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个体私营诊所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及时、方便、快捷的服务,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对我市医疗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末,全市共有医疗机构3823个,其中诊所和医务室1220个。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加强诊所监管,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改善诊所诊疗规范、环境和设施。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相关内容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等有关要求,我市诊所审批、监督管理权限已下放至县区,由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市卫健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和专项行动等执法活动加强对诊所的监督管理。
二是为进一步规范诊所诊疗行为,我委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自查、医疗污水专项行动、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组织各县区卫健局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中医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
三是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4年,全市纳入双随机监督工作医疗机构共计205家,其中诊所88家,占比43%。截至9月20日,已完成70家诊所的监督任务,完成率达80%。
下一步,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执法监督机构会坚持履职尽责,不断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强化个体诊所法律责任风险意识,提高依法执业观念。全力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