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2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20/2020-146

王艳华委员:

您好,特别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提案已收悉,提案中精准梳理出了我市幼儿教育师资方面存在的不足,并言简意赅的给出了合理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补充师资。严格幼儿园教师准入门槛,要求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确保德才兼备的人才进入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教学需要,每年都补充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师,完善师资配备。通过招录、教师转岗等方式,补充幼儿教师,缓解师资不足问题。二是加强培训。建立了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分期分批开展培训近五年来,通过国培、省培外出培训项目培训专任教师达2318人次、园长184人次,通过国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远程项目培训幼儿园教师4643人次2018年幼儿园在岗无证教师、转岗教师2979人参加了专项培训。三是加大交流。将公办示范园的骨干教师派送到薄弱园、农村园进行示范教学,从薄弱园选派教师到示范园进行观摩学习。与北京教育学院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在幼儿教师队伍建设、重大科研课题、园本教研等方面开展合作。四是加强名师培养。注重学前教育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培养,通过名师工作室打造优师成长平台。目前已设立幼儿园名师工作室1个;共有特级教师1人、省级骨干和名师7人、市级骨干和名师41人。

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管理坚持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进行注册登记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的教师,限期取得任职资格。发现明显不适合从教的,及早调离教师岗位。把师德师风纳入对幼儿园的年检、晋级升类工作中,发现问题一票否决坚持教师虐待儿童、师德师风缺失等实行零容忍

三、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职称评定、职后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待遇。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幼儿教师同工同酬。按照国家、省工资政策,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总量每年核定一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由学校在核定的总额内自主决定分配。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方面,可以根据需要按固定数额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项目和标准,按月或按学期发放,也可以将班主任工作折算为教学工作量,按课时津贴的方式发放。学校、幼儿园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经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执行。

四、加强宣传,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大对教师特别是幼儿教师的宣传力度,利用教师节等节日对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楷模进行评选表彰,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吸引更多更优秀的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才投入到教师队伍中来

再次感谢您对幼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秦皇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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