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对全市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进行分类评价

发布时间:2015-08-18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7/2015-095810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该局对全市103家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包括:建工行业23家,交通行业5家,机动车综检12家、安检12家,卫生系统13家,环保系统10家,消防行业6家,煤炭行业6家,质监系统5家,其他11家)进行了分类评价,通过对人员、环境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验检测行为合法性等方面的29项内容逐项评审,将实验室分为A、B、C、D四类。各级质监部门将在分类评价基础上,对实验室实施分类监督管理,即:对A类实验室予以“支持”,日常监督检查一般一年半实施一次;B类实验室予以“提升”,日常监督检查一般一年实施一次;C类实验室予以“规范”,日常监督检查一般一年实施两次;D类实验室予以“严管”,日常监督检查一年不少于两次。经评价,全市A类实验室20家,B类实验室76家,C类实验室2家,另有1家实验室迁址,4家实验室停业,暂不进行评价。分类评价结果实施动态管理,每年10月底前重新确认类别,对不能持续保持相应等级的实验室降等降级,对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实验室晋档升级,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实验室,直接降为D类。(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