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档案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4        发布机构:档案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81/2018-092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本年度报告由秦皇岛市档案馆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

一、概述

2017年,按照《秦皇岛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馆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档案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我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馆认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秦皇岛市档案局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

主动公开的信息:一是利用互联网,“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www.qhd.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开信息;二是利用简报、新闻媒体渠道发布公开信息;三是在我馆一楼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开我馆主要政务活动和动态信息此外,我馆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做好各项服务接待工作,居民携带身份证即可我馆文档信息服务中心进行查阅。

2017年,我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目前,档案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报送公示信息32  条、发布部门动态16条,共计48条;向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制式文件12份,全部面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我馆将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 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政务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不断开创我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时发布需向社会公布的各类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渠道向公众宣传市档案馆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积极引导市民前来查阅。三是继续加强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继续补充完善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馆政务公开工作。

 

秦皇岛市档案馆

2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