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3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09〕28号        索引号:112/2009-153135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水平和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我市拟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1、计算机应用技术比赛项目:信息化办公;平面(网页)设计;动画片制作;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

2、电工电子比赛项目: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3、服装设计制作

4、车工

5、钳工

6、会计电算化。

上述比赛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竞赛规程将另行通知。

二、比赛形式

比赛采取竞赛和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专业(工种)比赛内容均由理论测试与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占总分30%,技能操作占总分70%。

三、奖项设置

比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精神文明奖和优秀承办单位奖。团体和个人分设一、二、三等奖,各占10%,20%,30%,优胜奖若干。

四、组队及参赛资格

1、组队。开设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组队参加全市比赛。

2、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是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在籍学生。请各校要严格把好选手资格审查关,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其他未定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公开程序:主管局领导审核-机关信息政务审核发布组领导审核
责任部门:职业与成人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