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地震局组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
发布时间:2009-10-10 发布机构:科技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16/2009-113650
10月9日上午,市地震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三练从增强五种意识即忧患意识、宗旨意识、改革意识、民主意识、学习意识,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就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总结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深入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研究局署推进党建新的伟大工程,是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永葆党的生机活力,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决定》符合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符合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需要,体现了党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丰硕成果,体现了全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共同意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决定》一方面要突出两个结合:一是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增强为企业和基层群众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以实际行动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学习成果。另一方面要狠抓党委中心组学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创学习型机关为入点,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以落实“十个严禁”为切入点,弘扬优良作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