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党组关于印发《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0 发布机构:物价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价组字〔2009〕42号 索引号:173/2009-111852
秦价组字〔2009〕42号 签发人:杨连军
秦皇岛市物价局党组
关于印发《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局各科、室、所、队、中心: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秦办发[2009]1号)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局党组制定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负责协调,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部职工支持与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作风建设年”和“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活动相结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各自分管科室和工作实际,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各项物价工作中,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所分管的工作任务,各牵头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参与科室也要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切实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秦皇岛市物价局党组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秦办发[2009]1号)的通知精神,杨连军同志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纪检组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各位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为确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要求,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年初分解、年中述职、年底考核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参与。
2、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党纪条规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党总支参与。
3、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报告有关事项、询问和质询等制度。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调科参与。
4、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对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党总支、办公室参与。
5、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市委《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全程跟踪监督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围绕领导干部任前、任中和离任三个环节,认真落实有关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党总支、办公室参与。
6、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个人擅自决定工程项目和设备配置以及违规干预资金使用等问题。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集中采购法规、制度。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参与。
7、落实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等问题。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参与。
8、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参与。
9、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参与。
10、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参与。
1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强化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道德防线。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党总支、办公室参与。
1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遵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由纪检组长负责,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参与。
13、实行“阳光财务”,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等情况。由纪检组长负责,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参与。
14、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由纪检组长负责,党总支牵头,监察室、办公室参与。
15、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围绕打造“为民、务实、清政、廉洁”机关的要求,抓好各环节的跟踪监督。着力解决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低、政策不透明、办事不规范以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党总支、办公室参与。
16、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弘扬廉政文化,倡导廉政行为,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党总支、办公室、协调科参与。
17、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由纪检组长负责,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协调科参与。
18、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容易产生商业贿赂的重点科室和重要岗位,做好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和考核评估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扎实健康有序开展。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收费一科、收费二科、价格一科、价格二科、服务中心、成本队、检查所、认证中心参与。
19、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由宋德坤同志负责,检查所牵头,价格二科、收费二科参与。
20、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由杨国民同志负责,服务中心牵头,检查所参与。
21、继续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由杨忠新同志负责,收费一科牵头,价格一科、检查所参与。
22、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查处乱收费行为。由宋德坤同志负责,检查所牵头,收费一科参与。
23、切实解决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加强对涉农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宋德坤同志负责,检查所牵头,价格一科、价格二科参与。
24、继续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杨忠新同志负责,收费一科牵头,检查所参与。
25、积极搞好民主评议活动。继续实行领导班子分工包县区制度,加强对县区的检查和指导,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局各科室参与。
26、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扩大网上公开范围,规范网上审批程序、严格网上审批时限。由杨忠新同志负责,受理科牵头,办公室、收费一科、价格一科、服务中心、成本队、认证中心参与。
27、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数字电视和电子政务为新载体,实行权力运行过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动态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由杨忠新同志负责,协调科牵头,监测信息科、办公室参与。
28、实行“阳光收费”,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定价新机制。由杨忠新同志负责,受理科牵头,办公室、收费一科、价格一科、协调科、服务中心、成本队、服务中心、成本队、参与。
29、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由宋德坤同志负责,检查所牵头,收费一科、价格一科、收费二科、价格二科、服务中心、认证中心参与。
30、加强成本监审,为制定价格提供真实、合理、科学的成本依据。由杨国民同志负责,成本队牵头,收费一科、价格一科、服务中心参与。
31、提高价格认证工作效率和水平,坚持实事求是,坚决禁止办人情案。由何春明同志负责,认证中心牵头,监察室参与。
32、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案件和信访举报工作,由纪检组长负责,监察室牵头,办公室、投诉中心参与。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 通知
抄报:省物价局、市纪委
抄送:市直纪工委
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