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着力“五大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就业
发布时间:2010-05-14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0-103325
近年来,抚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紧抓住劳动就业这一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着力谋划“同一政策、同一待遇、同一服务、同一平台”的城乡就业发展大局,建立五大体系,稳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基本形成了城乡平等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新格局,实现了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一是建立了覆盖城乡的行政推动体系。自2004年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第二批“农村就业工作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城镇化、县域经济发展和“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动作,成立了由人劳社保局、财政局等29家单位组成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各乡镇也分别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劳务输出,对本地区工作进行规划领导。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谋思路,抓基础,勤督导,推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从而建立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推动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 遵循 “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新时期就业方针,全县各乡镇、管区、街道办和所有行政村都建立了就业平台,村村聘用了劳务输出信息员,形成了以县人力资源市场为龙头、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纽带、村级劳务输出信息员为补充的县、乡、村三级综合就业服务体系。全县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实现了免费为城乡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城乡劳动者均可按照自身条件进入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参与公平竞争,基本实现了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
三是建立了统筹城乡的就业培训体系。着眼于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该县在资源配置上完善培训网络,整合设立17个培训基地,形成以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龙头,以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依托的职业培训网络。在培训模式上确立了“培训基地、乡镇劳保所、用工企业”三方合作为依托,以“订单式”培训为重点的综合培训模式,培训内容涉及餐饮服务、玻璃纤维加工、超市理货、机械加工、建筑工等覆盖5大类20多个专业,免费发放《瓦工基本技能》、《餐饮服务基本技能》等技能培训教材18000余套,为5万余人讲解了劳动法律法规常识,发放《进城务工读本》。2004年以来,三家基地阳光工程培训7.6万人,培训就业率平均达到87.5%。
四是建立了上下联动,内外沟通的劳动力信息供求体系。立足于充分挖掘劳动力资源,统筹城乡就业,该县首先通过劳动力市场不定期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借助乡镇保障所、社区工作和村组信息员等就业工作平台,定期开展全县人力资源调查,上下联动,实现了信息与资源的对接与共享;其次全面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积极寻求各种就业机会,与北戴河、京津等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劳动力供求协作关系,年输出量500人左右。再次积极开展岗位对接。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大型招聘活动,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交流平台。2004年以来累计召开各类招聘会105场,参会用工单位7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41000个,成功就业 26000 人。
五是建立维权保障体系。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同公安、工商、工会、建设等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自2004年以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491户,清理整顿涉及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3户,补签劳动合同8818份。为了方便农民工投诉举报,设立了投诉举报窗口,公开了举报热线,由专人值守随时受理及时查处。2004年以来共查处举报投诉案件303件,为2342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34.029万元,对99家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对22家用人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3家用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有力打击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完善农民工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对在农民工集中的高危行业推行工伤保险,全县所有矿山等高危行业都参加了工伤保险,目前参保企业256家,参保农民工128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