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受理以申请在先方式申请探矿权工作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13-03-0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3-110614
省级权限内设置探矿权的受理审批工作一直以来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办理,去年12月26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矿业权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2】83号)将省级权限内投资额度低于500万元的勘查高风险矿种的以申请在先方式申请探矿权受理初审工作自今年2月1日起下放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将此项工作由窗口受理。由于我省探矿权设置审批工作已有近六年时间没有开展,积累拟设探矿权数量较多,为更好地完成受理工作,市国土局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就此事件函服务中心申请将此事项列为窗口办理事项;二是与服务中心共同研究,制定此事项受理流程及方案,防止因具体办理过程中的疏忽在探矿权受理的时间及先后顺序上发生问题;三是协调中心在探矿权申报最集中的2月1日,在中心门前大电子显示屏上公示探矿权申报注意事项,同时在中心大厅多处张贴探矿权申报要求,确保申报现场秩序,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得利,申报受理工作最繁忙的2月1日上午秩序井然,一个上午受理申报探矿权45个,未发生拥挤争吵等现象,到2月底,共受理探矿权申报55个,未发生一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