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全力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发布时间:2017-09-26 发布机构:国资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7-112900
秦皇岛市全力推进市级经营性
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2017年8月4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会议,对全面开展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进行部署。会上,市长张瑞书作了重要讲话,常务副市长薛永纯主持会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副市长孙国胜宣读了《秦皇岛市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年底前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全部脱钩,其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施集中统一监管。纳入监管的范围为: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或双重监管,采取直接划转、整合重组、改制退出、企业注销、委托监管等五种方式对资产进行处置。
市国资委作为全市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按照市政府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工作。一是召开市国资委党委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对全面开展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进行规划部署。二是制定了《市国资委推进落实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对下一步工作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对各时间段工作进行区分。 8月9日前将全市各市直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全市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市政府;8月15日前各部门完成保留国有、重组整合、改制、注销和委托监管的方案,经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9月10日前完成所属企业的清产核资报告和审计报告;9月底前完成企业划转、整合、重组工作;10月底前拿出改制方案;12月底前完成改制工作。三是及时督导市直部门落实全市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会议精神情况,重点对前期调研掌握的37个市直部门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工作提示,全面推进全市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