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1 发布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84/2014-105747
秦事〔2014〕19号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4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冀事管[2014]32号)精神,今年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8至14举办。现就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主题,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宣传周期间应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组织各类公共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着力宣传第一批节约型示范单位的典型事迹,在各级公共机构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公共机构开展以下活动。
1.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公共机构通过举办生态文明报告会、节能环保展览会、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知识。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宣传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应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用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3.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共机构应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动员和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
4.印制宣传画和参观网上科普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公共机构印制以低碳办公、节水节粮等为内容的宣传画在公共机构办公区进行张贴,宣传画内容可以到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上网浏览学习有关知识。
(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在开展“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宣传窗口,如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等宣传节能和低碳常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标语、举办知识讲座、参观展览、网上答题等方式,营造节能氛围,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2.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节水主题宣传”、“节约粮食反食品浪费”主题宣传活动,在办公区、食堂等地点张贴宣传画,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发挥示范作用。
三.有关要求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力行、踊跃参与,切实提高能源资源节约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每天下班前要将当天宣传活动文字、图片资料及时发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科邮箱(qhdjnb@126.com),我局将向公共机构节能网及有关媒体推荐宣传报道。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科。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