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9-24        发布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事党组【2014】7号        索引号:184/2014-172641

中共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活动办《关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治措施的通知》,为着力解决我局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 专项整治,特制订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范围:所属机关及基层各单位。

(二)时间:从8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整治措施

1、关于“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

(1)目标要求:通过整治,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规范检查评比,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机关作风。

(2)整治措施:一是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会议申报;有计划地安排会议,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实行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能在基层现场解决问题的,采取个别解决或调度会、现场会的方法,不再召开会议。二是提高会议实效。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充分做好会前准备,突出会议主题,强调会议指导性和针对性,确保会议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压缩会议时间,日常事务性会议尽量控制在半小时以内,安排部署大的工作会议,一般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严肃会风会纪,参加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使用通讯工具,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三是着力精简各类发文。提高发文质量,注重发文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严格控制文件规格,能以会议、电话通知安排的,不再以文件形式下发;属于机关科室、所属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以局名义发文;减少文件数量,对上级单位的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采用传阅或其他便捷方式布置,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严格发文审核把关制度,各类发文必须经各科室把好第一道关,再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四是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数量,不得随意设置,需要调整或新设置的必须经过认真调研,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进行;完备各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资料,及时归档建立台账,严格专人管理;对评选出来的各种先进典型,进行跟踪管理,对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相关荣誉和待遇。

(4)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辉,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洪波;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机关党委,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

2、关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1)目标要求:通过整治,促进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解决影响机关事务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形成政简风清、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2)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问题;在待人接物方面言语冰冷、口大气粗问题;在转变职能、提供服务方面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等问题。

(3)整治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并通报典型违纪违规行为。

(4)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靳素梅;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

3、关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现象”问题

(1)目标要求:通过整治,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政风局风。

(2)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大操大办以及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3)整治措施:一是开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对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我局实施意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违反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行为严肃追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省市委纪委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和有价证券,重要节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四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利用婚丧嫁娶等借机敛财,对群众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五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预算编制执行,严控公务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六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规定,违者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

(4)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靳素梅;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

4、关于“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多占办公用房”问题

(1)目标要求:通过整治,坚决刹住机关干部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2)整治内容:严格公车使用管理,杜绝公车私用;严格领导干部按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3)整治措施:一是严明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坚持节假日公车集中封存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二是积极落实中央对公务用车改革的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我局贯彻意见;三是巩固和深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顿工作成果,始终保持按规定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四是不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酒店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五是严格清理、腾退领导干部调离或退休后占用或未移交的办公用房。

(4)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辉;责任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纪检监察室。

5、关于“‘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1)目标要求:通过整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逐步铲除,预算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2)整治内容:重点整治违反预算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和设立“小金库”等财经纪律问题。

(3)整治措施:一是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二是严格执行预算,任何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三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三是严格控制到外地学习考察活动,不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考察性出访,不得参与由所属单位出资或补助的出访活动。

(4)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辉;责任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6、关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

(1)目标要求:通过整治,彻底破除和纠正“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思想观念的束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科学发展规律办事。

(2)整治内容:一是坚决杜绝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杜绝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二是遵循城镇化和城乡发展客观规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突出民生为本,维护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和产业导向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项目的使用和管理,大力优化发展环境。

(3)整治措施:一是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加强现有土地利用管控,节约集约用地。二是对企业用地项目审批、土地整理与土地开发等方面是否涉及违背科学发展、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自查,严格按照有关土地使用要求,严格监督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实施,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4)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辉;责任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7、关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1)目标要求:坚持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职工群众。

(2)整治内容: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开展专项治理,属实的都要立即加以解决。二是明确群众利益无小事,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时刻把职工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放在心上。

(3)整治措施:一是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着力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力争取活动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明显成效。二是集中抓好涉及全局、危害最重、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4)责任领导:纪检组长靳素梅;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配合单位:局办公室、经营科。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