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市直单位房地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7 发布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84/2014-164212
秦事〔2014〕48号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清理整改在职市级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党组、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北戴河新区党工委,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秦皇岛市清理整改在职市级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务于12月22日前将《秦皇岛市在职市级领导干部福利性住房情况统计表》及清理整改情况报送市专项整改小组第二分组办公室。
市专项整改小组第二分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2月12日
市专项整改小组第二分组办公室
关于清理整改在职市级领导干部住房违规
问题工作方案
为推进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按照省、市领导及市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就市级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清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理整改范围和内容
清理整改的范围为各党政机关的在职市级领导干部,包括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党组、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北戴河新区党工委、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等单位。
清理整改内容为在职市级领导干部违规占有福利性住房问题。
二、清理整改时间步骤
专项清理整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摸底
符合清理整改范围的单位根据市《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自查,领导干部本人如实填写《秦皇岛市在职市级领导干部福利性住房情况统计表》,并按照实际情况在房屋性质一栏标注出福利性住房类别及相关情况信息,经本人签字后由所在部门加盖公章后上报市专项整改小组第二分组办公室。
(二)甄别核实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委组织部结合各自职能,对自查摸底情况进行认真的甄别核实。依据相关政策,如有违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报市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纠正处理
按照审定的整改意见,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及时分析说明原因后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该清理的坚决清理,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追责的坚决追责”的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高
清理结束后,针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个人住房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改成果。
三、成立工作机构
按照市整改方案要求成立市专项整改小组第二分组办公室,由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方成军同志任主任,市委组织部正县级调研员张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王洪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小鹏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3名。市专项整改小组第二分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完成方案的制定、报表统计、房产信息审查核实、各责任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整改总结等工作任务。
联系人:马 晶
电 话:3220659
附件:1.市专项整改小组第二分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2.《秦皇岛市在职市级领导干部福利性住房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专项整改小组第二分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方成军 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张 强 市委组织部正县级调研员
王洪波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赵小鹏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研调员
成 员:黄坤生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王文茹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改管理科科长
马 晶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科副科长
附件2
秦皇岛市在职市级领导干部福利性住房情况统计表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 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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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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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房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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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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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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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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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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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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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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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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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福利性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
2014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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