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多项措施加强矿业权管理
发布时间:2015-08-0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15-163345
(1)进一步严格执法、规范审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制定并公开报卷材料清单,严格按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合规批,不随意增加或减少审批要件,不越权、不滥权、不渎职、不失职,确保每个审批卷宗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2)简政放权,下放市级审批权限内小型建材类矿山的采矿权审批权,方便企业办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3)实行矿业权由县(区)行政大厅窗口远程电子报卷、网上会签、集体审查、限时办结、全程不与申请人见面的全覆盖,彻底防止办卷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发生。(4)制定便民措施,开展矿业权延续提醒服务,方便矿业权人及时准备、按期申报。(5)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保护好“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