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开展集中统一监管企业产权划转移交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16 发布机构:国资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8-1401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按照5月4日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关于对市直部门所属经营性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秦政字[2018]19号)的要求,6月1日市国资委组织召开了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企业划转移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划转移交企业《产权划转移交协议》签订、产权登记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及企业领导人员接收、党组织关系移交等工作。市财政局等10个部门主管领导及所属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30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及各科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听取了30家企业情况介绍,市直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对企业交接工作进行表态发言,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郭书亮就纳入集中监管企业产权划转移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确保平稳交接,不留遗问题。在交接过程中,确保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持企业运行稳定。要维护企业职工稳定,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企业平稳顺利交接;二要确保交接过程依法依规;三是各方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在交接过程中,各部门、各企业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理清企业状况,确保移交企业底数清楚,严禁瞒报、漏报。市国资委按照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规定,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认真谋划对移交企业的监管政策,制定出台配套监管办法及指标体系,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确保企业规范运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