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持续深化燃气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24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3-63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燃气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秦皇岛市公安局结合专项隐患排查工作,从组织部署、隐患排查、安全宣教等三方面入手,深入排查燃气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切实抓好燃气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燃气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部署,落实监管责任。一是提高政治意识站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加大燃气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切实强化执法,强力打非治违。二是成立专职排查队伍。部署治安、内保、派出所等多警种联动的排查队伍,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走访调研,全面掌握燃气安全管理基本情况,确定下步整治重点。同时督促指导燃气企业、治安联防力量等要素建立专职巡逻队伍,全面增加巡查力度和密度。三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职能部门燃气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当前形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落实燃气领域安全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排查隐患。一是开展重点区域燃气隐患排查。严格按照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联合执法,重点对城镇乡村、集贸市场、商场门店等人员密集区域的燃气设施、用气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重点环节日常监管。结合新区燃气钢瓶使用、管理实际,紧密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瓶装燃气运输车、船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三是强化重点企业督促指导。联合各职能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燃气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同时,督促燃气钢瓶充装单位有效落实电子识读标志,有效杜绝气瓶充装安全问题,进一步推进燃气钢瓶智能化、安全化管理。

三、加强安全宣教,提高安防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入户宣传等方式深入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结合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宣传燃气领域典型案例和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增强群众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常识,提升群众安全防范能力。二是督导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燃气企业细化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对各类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突能力。三是连续开展打击整治。在加强监管、宣教的基础上,积极会同各职能部门,积极发动治安积极分子、燃气从业人员,加强对违法线索的发现和调查,持续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打非法制、储、运、销燃气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