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审计局在昌黎县首次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发布时间:2018-08-07        发布机构:审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74/2018-092118

 

    本次审计是市审计局前两年在北戴河区、青龙满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去年9月中央两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结合昌黎县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实施的一项综合性审计工作。此次审计着重选择土地资源、水资源及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实施审计,重点检查昌黎县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履行、重大决策、目标责任完成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通过审计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式方法,实现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化、常态化,为推动我市“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提供审计监督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