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实施“三项”有力措施 优化环境执法手段 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1-12-30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1-378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持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支撑和保障。

一是建立正面清单,实时动态调整我局对满足“非现场”执法的企业,逐一按照范围、程序、条件等进行复核,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按照“无事不扰”的原则,充分利用“非现场”科技手段进行监管,无问题线索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通过严格核查,今年全市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共108,同时我局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适时动态调整,逐步扩大正面清单纳入范围。

二是创新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远程抽查系统、分表计电系统、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实现对企业的远程监管开展远程执法抽查12次,抽查点位124个,其中涉水43个,涉气81个,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167家,测点数量429个,共推送1976条超标(异常)数据,分表计电系统已安装并联网488家,对企业分表计电异常报警情况线上审核1463条。实现了对企业的精准、高效监管,提升了执法效能,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三是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文明执法编制《秦皇岛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杜绝随意执法、越界执法了行政执法文书样本,统一执法标准。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在执法工程中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坚决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维护好环保执法铁军的良好形象在保障企业发展的同时严厉打击恶意排污、非法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