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四举措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发布时间:2021-07-22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市教育局信息专报 2021年7月第17号        索引号:000357720/2021-260

    市教育局立足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坚持“以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以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以公办教师和政府聘任教师为主体”的“三为主”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模式,按照“一乡一公办(中心园),一村一园(点)”的原则,在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乡村集中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积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幼儿园建设民生工程、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工程,农村幼儿园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海港区、开发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抚宁区、北戴河新区、昌黎县、卢龙县已实现“村内及周边1.5km范围”幼儿园全覆盖目标任务,青龙县2021年年底前可实现全覆盖。

二是规范幼儿园管理,提升农村园办园水平。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幼儿园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严防事故发生;科学开展保教活动,开展“小学化”治理;持续开展无证幼儿园治理,规范办学秩序;开展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提升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缩小城乡差距;组建学前教育集团,推动集团向农村园、薄弱园延伸,促进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总量。

三是加强师资培训,提升农村教师专业素质。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5年一周期进行全员培训,实现各类幼儿园教师培训全覆盖解决农村无证幼儿教师和转岗教师的素质提升和考证问题,提升农村幼儿教师的教育观念、知识结构和教育方法,为农村输送一批高素质的幼儿教师。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待遇,落实好乡村教师津贴,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有关政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