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公安厅发布联合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0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1-443

    近年来,涉及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互联网、手机实施的套路贷、网络传销、网络赌博、裸聊敲诈等案件不断增加,造成部分学生财产重大损失,甚至威胁人身安全,个别学生受利益驱动,法治观念涣散,防范能力薄弱,被不良信息诱惑,直接或间接参与违法犯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甚至受到司法机关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防诈识骗安全教育,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预防违法犯罪发生,维护人身财产安全,4月8日,省教育厅、省公安   厅联合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学生防诈识骗安全教育工作。

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讲座、班会、社团活动、知识竞赛、网络答题、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及网络违法犯罪等相关知识。各地公安机关社区民警及法制副校长,要加强法制入校园活动,每学期要举办一次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知识专题讲座,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持文明交友、健康上网的心态,远离网络不文明行为,切实做到“六不”: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随意接受陌生网友的邀请和搭讪;不向陌生人泄露身份、家庭等敏感信息;不随意转账汇款;不出租出借出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收付款二维码等;不进行“裸聊”等违法活动。遭受到电信诈骗、敲诈等不法侵害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信息通报和联合预警工作机制,要密切配合,定期分析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及时将涉及学生的案、事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定期将案件形势变化及防范建议、典型案件通报给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发现侵害学生权益事件,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群等平台向学生和家长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重点关注,守护安全

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重点关注涉校涉生电信诈骗案件,驻地公安机关和管片民警要加强日常巡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学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涉及学生的案(事)件。对于已发案件,要及时开展侦查调查,依法处置。要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误入参与涉案的在校学生要以教育挽救为主,打击惩戒为辅。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异常状况,发现学生参与网络违法犯罪的要及时规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避免。要保护当事人个人信息,对学生的涉案(事)件信息要严格控制知晓范围,避免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精心组织,加强防范

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反诈宣传防范APP下载、注册推广工作,联合开展防范网络犯罪宣传教育,广泛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大、中专院校要积极倡导广大教职工、学生使用手机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学习相关知识,观看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中小学校要组织负责安全教育的任课老师使用手机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选择适合小学年龄段的文章和视频等,作为安全教育内容,以案说法,重点剖析,强化学生对网络犯罪违法案件作案手法的认识和了解,避免上当受骗,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各学校要通过家长微信群、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倡导学生家长下载使用上述APP,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社会、学校、学生、家长共同抵制、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