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公安厅发布联合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0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1-44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防诈识骗安全教育,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预防违法犯罪发生,维护人身财产安全,4月8日,省教育厅、省公安 厅联合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学生防诈识骗安全教育工作。
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讲座、班会、社团活动、知识竞赛、网络答题、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及网络违法犯罪等相关知识。各地公安机关社区民警及法制副校长,要加强法制入校园活动,每学期要举办一次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知识专题讲座,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持文明交友、健康上网的心态,远离网络不文明行为,切实做到“六不”: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随意接受陌生网友的邀请和搭讪;不向陌生人泄露身份、家庭等敏感信息;不随意转账汇款;不出租出借出卖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收付款二维码等;不进行“裸聊”等违法活动。遭受到电信诈骗、敲诈等不法侵害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
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信息通报和联合预警工作机制,要密切配合,定期分析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及时将涉及学生的案、事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定期将案件形势变化及防范建议、典型案件通报给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发现侵害学生权益事件,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群等平台向学生和家长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重点关注,守护安全
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重点关注涉校涉生电信诈骗案件,驻地公安机关和管片民警要加强日常巡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侵害学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涉及学生的案(事)件。对于已发案件,要及时开展侦查调查,依法处置。要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误入参与涉案的在校学生要以教育挽救为主,打击惩戒为辅。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异常状况,发现学生参与网络违法犯罪的要及时规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避免。要保护当事人个人信息,对学生的涉案(事)件信息要严格控制知晓范围,避免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精心组织,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