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0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7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112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了2020年监管工作方案,计划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1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5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保证每半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巡查。同时,建立联合抽查制度,严格履行抽查程序,动态管理“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及时公开抽查信息。抽查检查过程中,细化分类监管模式,对高风险的企业加强监管和抽查频次,对低风险企业,减少监管和抽查频次,做到精细化管控,差别化管理,违法必究,无事不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