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司法局在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室
发布时间:2009-06-24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09-103119
截至2009年5月25日,我市山海关区司法局在全区120个村、居委会挂牌“法律援助工作室”。村、居法律援助工作室的建立,不仅意味着该区已将法律援助服务触角直接延伸到最基层,而且也标志着该区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区有法律援助中心、镇(街)有法律援助站、村(居)有法律援助室)运行机制正式形成,使法律援助网络覆盖整个城区和乡村。
法律援助工作室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协调、组织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二是负责提供简易的法律咨询;三是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初步审查工作,并提供有关情况介绍;四是负责了解、掌握本辖区经济困难家庭的基础情况,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五是负责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六是负责法律援助其他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室的成立,使困难群众遇到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就地、就便、就近咨询和申请,较快地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法律援助室工作人员接到当事人申请后,及时与所在镇、街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材料、证据移送到援助站。援助站收到相关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对于资料齐备的,援助站则在2日内将材料移送给区法律援助中心,由中心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又节省时间,使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更加畅通。
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自05年成立以来,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376人次,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79件,接到表扬信3封,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2面,被评为《河北省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法律援助中心以爱心、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和认可,架起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公开程序:局内部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